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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醫院簡介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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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立醫院』的名稱,首度出現在民國六十二年文獻紀錄中。民國六十年三月,台南市衛生局局長陳俊傑先生,鑑於本市醫療設備不足,草擬『台南市平民醫院設置計畫』呈台南市政府參考。民國六十二年九月,台南市議會第八屆第二次臨時大會,更由市議員歐鈴木正式提出第四號臨時動議案,建議設立『 台南市立醫院 』。
當時台南地區極度缺乏大型醫院,罹患疾病或重症民眾,往往必須轉送至高雄或台北的醫院,造成台南市民生命財產的損失與就醫上的不便。時台南市長蘇南成先生,乃下令策劃由台南市政府自行興辦一所屬於台南市民的大型醫院,使市民在醫療、健康、財產上,同時獲得保障。
.因緣際會
台南市立醫院座落於台南市四期重劃區內,於民國六十九年前台南市長蘇南成先生任內開始興建;但到了民國七十一年第一期外貌硬體工程完工後,由於市府財政、醫師來源、營運方式、人員任用.....等各方面問題,因而被迫停工閒置,前後長達六年之久。
民國七十六年左右,台南市東區崇德路一帶盡是荒蕪雜草;在這片土地上但見一棟荒廢的建築,孤單地矗立在高及人膝的荒煙漫草中。 這,就是如今台南市立醫院的前身。
這樣的景況,一直持續到台南市籍立法委員林聯輝先生接洽同為立法委員的彰化秀傳醫院院長黃明和醫師,前來接辦台南市立醫院。
雖然,面對的是一棟荒蕪許久的建築物和年僅九年多的經營權,而且是在各大醫院、財團均一致認為無利可圖的情形下,仍無法阻止黃明和院長實踐『服務社會、救世濟人、造福鄉里』信念,不計盈虧接辦台南市立醫院。歷經多次與台南市政府、市議會協調溝通與研擬經營計畫後,台南市議會終於史無前例的表決通過,以全國首見『公辦民營』方式,委託彰化秀傳紀念醫院經營承辦『台南市立醫院』。
.披荊斬棘
簽訂委託經營契約後,彰化秀傳紀念醫院隨即派員進駐台南市立醫院,自此,台南市立醫院才又展開全新的經營契機。而面對停擺將近六年的台南市立醫院,工作人員足足花費十個月的時間努力,才陸續完成整建修復工程;其中,醫院硬體工程及醫療儀器的購買,更是耗費三億餘元的龐大經費,一切方告就緒。
在前後將近十個月的籌備期間,仰賴所有工作人員馬不停蹄地辛勤奔走,及地方人士大力支持下,『台南市立醫院』,終於得以在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以嶄新的面貌重新開幕,並以同年六月八日通過公勞保特約核准為正式營運日,正式加入服務台南地區鄉親民眾,也開創了國內『公辦民營』事業的先驅。
台南市立醫院自開幕以來,即以『服務社會、濟世救人』為醫院宗旨,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全年無休來為患者服務。
為提昇醫療水準,特別自全國大型醫學中心,敦聘數十位各科專科醫師前來駐診;同時與台大、成大等醫院建立醫療建教合作關係,冀期提升醫院的醫療服務品質。
在這裡,每位員工均秉持著『用心、創新、視病猶親』的理念,兢兢業業地服務病患,發願要使大台南地區醫療水準日趨提昇,民眾的健康得以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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